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相关要求,现将成都财政考区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1.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3.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二、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及缴费时间
1. 初级、高级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月28日,时间截止到2月28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月28日,时间截止到2月28日18:00。
2. 中级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7月10日,时间截止到7月10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7月10日,时间截止到7月10日18:00。
网上缴费成功才能视为报名成功。
(二)报名网站及方式
报名网站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三)报名原则
1.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2.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四)报名程序
1. 登录报名。(1)初级资格考生直接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未注册的需先注册)。(2)中级、高级资格考生需首先在“四川会计服务”网进行信息采集,完成信息采集后再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未注册的需先注册)。
2. 填报信息。登录网站后,按规定如实填报相关报名信息。
(五)资格审核
1. 初级资格实行告知承诺制。
2. 中级、高级资格通过四川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采集的会计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关联审核。
报名资料审核存疑的报名考生,须按要求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报名地审核部门进行现场审核。
(六)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填报信息及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或取消考试成绩,将其列入我省会计行业失信人员名单,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并将相关情况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三、考试相关事项
(一)考试方式
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
(二)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举行,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资格考试于9月9日至11日举行,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高级资格考试于5月13日举行,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具体安排如下: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4月12日前在“成都市会计学会”网上公告初级、高级准考证打印日期;2023年8月15日前在“成都市会计学会”网上公告中级准考证打印日期。
(五)考试地点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六)成绩公布
2023年6月16日前、6月30日前、10月31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四川会计服务”、“成都市会计学会”网分别公布初级、高级、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四、收费标准
会计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每科收取考务费6元、考试费50元,每科共计收取56元。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每科收取考务费15元、考试费50元,每科共计收取65元。
五、其他事项
考生参加考试应当遵守各项考试管理规定,相关事项请留意“四川会计服务”“成都市会计学会”网站公告、成都市会计学会微信公众号信息推送和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如有疑问,成都财政考区考生还可通过成都市会计学会微信公众号和成都市会计学会网站留言咨询。
成都市财政局
2023年1月6日
附件1
成都市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
报名咨询电话及地址
报名点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财政局办公室
86917652(智能语音)
86267699(智能语音)
86265511
86917662
锦江区财政局
锦江区天府宝座金石路166号1楼21、22号窗口
86512087
86623159
青羊区财政局
成都市青羊区成飞大道南段455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一期1号楼3单元)三楼E37号窗口
86697352
金牛区财政局
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金牛市民中心一楼A1区02-05号(证书领取)窗口
87705593
武侯区财政局
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武侯区政务中心四楼八区11号窗口
96166转1811
高新区财金局(南区)
成都高新区南区政务大厅: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益州大道中段999号)二楼C11窗口
85157916
高新区财金局(西区)
成都高新区天目路2号西区政务大厅:5号会计服务窗口
87825623
东部新区财金局(空港)
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新民乡幸福路199号(空港新城政务服务中心B厅38号窗口)
27250712
简阳市财政局
简阳市射洪坝街道人民路12号(简阳市财政局会计科)
27224433
青白江区财政局
政府中路160号
83301399
温江区财政局
成都市温江区永和街7号 海科大厦7号楼一楼18号窗口(证书领取)
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669号海科大厦5号楼7楼50708室(温江区财政局法规会计科)
82668570(证书领取)
82727531(咨询电话)
郫都区财政局
郫都区德源北路二段555号区政务中心
87930820
新都区财政局
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中心7楼)
89396175
彭州市财政局
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财政局二楼会计服务办公室
83888812
成华区财政局
一环路东三段148号区政府1楼123号
84393585
蒲江县财政局
蒲江县鹤山镇桫椤路上段73号(蒲江县财政局会计科)
88550791
龙泉驿区财政局
龙泉驿区龙泉街道中街117号会计和行政许可服务科
84857931
双流区财政局
双流区东升镇电视塔路2段36号会计服务窗口
85804123
85804548
都江堰市财政局
都江堰市善政路607号
89741008
崇州市财政局
崇州市崇阳街道永安中路1号
82313863
金堂县财政局
金堂县迎宾大道一段388号
84980313
大邑县财政局
大邑县桃源大道66号
88224119
新津区财金局
成都市新津区武阳西路163号办公楼506室
82526812
成都市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
报名咨询电话及地址
报名点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草市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市财政局办公室
86917652(智能语音)
86267699(智能语音)
86265511
86917662
成都市会计学会网址:
成都市会计学会微信公众号
如遇咨询电话繁忙,考生还可通过成都市会计学会网站或成都市会计学会微信公众号留言进行咨询。